河南开封,一位53岁大妈瞒着家人,把家里30多万积蓄全打赏给了女主播,还冒用儿子

芹姐说法 2026-02-27 11:00:41

河南开封,一位53岁大妈瞒着家人,把家里30多万积蓄全打赏给了女主播,还冒用儿子身份和女主播聊天,声称要给儿子找对象。女儿发现后气愤不已,父亲辛苦攒下的钱就这么没了。大妈一开始嘴硬,后来承认错误,父亲则选择原谅。 这30多万,不是大风刮来的。 大妈今年53岁,平时在家也没什么事,就爱刷手机,刷着刷着就迷上了一个女主播,越看越喜欢。 她没跟家里任何人说,悄悄拿着手机,一笔一笔给女主播打赏。 一开始还只是几十几百,后来越来越上头,出手越来越大方。 没人发现她的异常。 丈夫每天天不亮就去工地,累得浑身酸痛,一天就挣200块。 那点钱,省吃俭用,攒了多少年才攒下30多万,本来是留着应急,说不定还要给儿子攒彩礼,给老两口养老。 大妈不光打赏,还干了件更离谱的事,她偷偷用儿子的身份,加了女主播的联系方式,跟人家聊天。 聊天的时候,她谎称自己是儿子,说觉得女主播人好,想给儿子找对象,还说以后会好好对她。 女主播大概也没多想,就顺着她的话聊,偶尔还会哄着她多打赏点,说以后要是真成了,肯定好好孝敬他们。 这事暴露,全靠女儿。 2023年的一天,女儿放假在家,想用妈妈的手机查点东西。 点开手机,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直播打赏记录,数额大得吓人,女儿当时就懵了。 她赶紧拉着妈妈问,一开始大妈还嘴硬,说就是偶尔刷点,没多少钱,还说女儿多管闲事。 女儿气哭了,拿着手机一条条念给她听,算下来一共30多万,大妈这才慌了神,再也装不下去了。 女儿把这事告诉了父亲,父亲从工地赶回来,听完之后,整个人都僵了。 他没发脾气,就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眉头皱得紧紧的,脸上全是疲惫和无奈。 女儿看着父亲,心里更难受,她知道,父亲这辈子太不容易了,没享过一天福,攒点钱全被母亲造没了。 大妈看着丈夫的样子,也知道自己错得离谱,低着头一个劲道歉,说自己鬼迷心窍,以后再也不刷了,一定好好过日子。 谁也没想到,父亲沉默了半天,居然说算了,原谅她了。 女儿当时就急了,跟父亲吵,说这钱是他的血汗钱,怎么能就这么算了。 父亲只是摆了摆手,说都是一家人,吵也没用,钱没了可以再赚,要是把家吵散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疑惑,大妈偷偷拿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这钱能要回来吗?女主播明知她冒用身份,就没有责任吗?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66条和第1092条规定的挥霍。 大妈这30多万,明显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日常消费,而且她是瞒着丈夫打的赏,根本没经过丈夫同意,这就属于擅自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就算父亲选择原谅大妈,他也有权利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被挥霍的财产,或者起诉女主播,要求返还打赏的30多万。 大妈冒用儿子身份聊天的事,《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誉权。 大妈未经儿子同意,擅自盗用儿子的身份和女主播聊天,已经侵犯了儿子的姓名权。 儿子可以要求她停止侵害,甚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至于女主播,虽然她可能不知道大妈冒用身份,但她接受了大额打赏,而且如果聊天中存在诱导打赏的行为,结合相关案例,也会认定她取得款项并非善意,支持返还打赏金额。 大妈一时糊涂,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侵犯了儿子的权利,万幸的是父亲选择了原谅,给了这个家一次机会。 原谅不代表可以免除法律责任,也不代表这钱就真的要不回来了。 毕竟父亲选择了原谅,没有提起诉讼。 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父亲愿意,起诉女主播追回30多万打赏,胜诉的概率非常大。 大家怎么看这事?要是你是这位父亲,会选择原谅大妈吗?要是你是女儿,会支持父亲起诉追回打赏吗?一起来说说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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