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孙女士一家三口平时一个月水费二三十块钱,可几天前她收到一条扣费信息,说

芹姐说法 2026-02-27 12:59:37

浙江杭州,孙女士一家三口平时一个月水费二三十块钱,可几天前她收到一条扣费信息,说她家前两个月水费1847元,比平时高了30倍!孙女士赶紧过去找水务公司要了用水明细,查看后认为明细表有问题,要求退费。可对方拒不退费,先是说整个小区只有她家出现了这个问题,水表是机械表不可能有问题,又说可能是孙女士家中出现了暗漏,最后更是告诉孙女士她家的用水情况不好追溯,这笔钱必须要交! 2月7日8点22分,孙女士收到了水费扣费信息,两个月竟然交了1847元!如果按一个月30天算,一天的水费就是30.78元! 孙女士惊呼。这一天的水费就顶以前一个月了,在这之前的两个月,孙女士一家的水费仅仅只有65元。这简直太不合理了! 孙女士无法接受这样天价的扣费情况,而且她们小区是一户一水表,不存在其他用户和她家共用水的情况。 孙女士笃定是水表出了问题,于是她找到了水务公司,他们上门来却告诉她整个小区只有她家出现了这个问题,他们已经检查过了,水表没有问题,而且水表是机械表,只有水流过去才会转。 自己家只有三口人,怎么可能用出这么多的水!于是孙女士又要来了每天的用水明细表。 孙女士一眼就看出了不对劲,她发现她们家在这张表上用水太精准了,每天的用水量都在13吨多一天,孙女士调侃自家用水是跟用计量秤称过一样。 更奇怪的还是2月6日和7号这两天,用水量一下就降下来了不说,还都是4.635吨,小数点后三位竟然都能一模一样。 更巧的是这两天是抄表后的两天,抄表的当天,心思细腻的孙女士一下就发现不对了。 到8号,用水量就只有0.363吨了,孙女士认为这才是正常的用水量。 用水量从正常到暴涨再到现在恢复正常,这期间孙女士并没有察觉到任何用水有变化的地方,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现在就想找到原因,如果是多扣了费用,她希望能退费,1800多块钱普通家庭一个月的买菜钱都有了! 对方回应说有可能是孙女士家的马桶出现了一些故障,导致不断流水。 孙女士却说自己和老公是在家的,还强调他们是二十四小时在家的,他们一家三口二十四小时怎么着也要上十几次厕所,会掀开马桶盖,会多次按冲水按钮,他们怎么可能发现不了马桶的问题! 就算冲水按钮没有回弹,那按了那么次冲水按钮可能次次不回弹吗? 孙女士还发了马桶的照片,表示自家的马桶根本没啥问题。 几番拉扯之下,对方又认为过去两个月了,孙女士家的用水情况已经无法知晓,该交的费用当然还是得交。 孙女士觉得不合理,坚持想要退费。 这件事到现在都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最终孙女士退费的诉求会被同意吗? 有人说,这用水量肯定有问题,哪怕一个龙头放24小时也不至于放13吨多。如果是马桶坏了,怎么反映了下情况马桶就好了呢? 也有人说就是马桶漏水,自己家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供水企业对公共供水设施负有维护,检修确保计量准确的法定义务。 水务公司上门检查了水表,表示没有问题,不会出错,但水表合格并不意味着就是真实的用水量。 根据《杭州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他们还要保证数据真实,传输数据无误,计量结果正确。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方以用水情况无法知晓、可能是孙女士家有暗漏等理由拒绝退费,没有相应的举证,属于不履行合同随附的核查、校准、退费三方面的义务,构成违约。 他呢主张是孙女士家中漏水,就必须向孙女士证明三个点:1.水表经法定鉴定合格,无故障。2.异常用水确为用户内部,仅推测是孙女士家马桶有暗漏是不行的。3.水务公司已尽到定期校验,维护义务。 孙女士作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有权拒绝不合理收费。 你们觉得孙女士的维权会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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