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事项权限不清当事人不认可的应发回重审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07-24 17:45:28
1)《民诉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当事人在诉讼中委托了代理人但是没有委托事项、权限或者委托事项、权限不明确,据此做出的法院裁判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可以提起二审诉讼要求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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