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当日就偿还利息的算砍头息吗?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07-24 17:45:28
律师解答:民间借贷实务中,往往存在借款时预扣利息或者约定借款人收到借款后立即先偿还第一期利息,实际上,这样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砍头息”而不被法律支持! 1)对于那种约定出借款项时直接扣除利息的,法律没有争议,根据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利息预先扣除的,按照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计算本金与利息,这就是常见的“砍头息”。 2)有些出借人为规避法律,会将借款全部支付给借款人,然后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借款人收到借款后提前偿还第一期的利息。实际上,这样的约定看似合法,其本质仍是“砍头息”,还是不被法律认可。 3)所谓利息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出借款项完成支付;第二,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占有、使用出借款项。那种约定借款人收到借款当日即提前偿还第一期利息的,是在借款人并没有实际占有、使用借款的前提下即归还利息,等同于预先扣除利息、预先扣除本金,当然不被法律支持,应当抵扣本金按照借款人实际到手款项计算本金和利息。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