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单位解除的申请仲裁应要求什么?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07-30 01:59:45
1)“三期”女职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劳动合同一旦被解除不易找到新工作,既影响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再就业也直接影响到女职工的三期权利的保护。 2)综上,法律对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实行特殊保护,在职女职工除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过失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应当就解除的合法性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当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4)对于单位违法解除的,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N赔偿金,也可以要求恢复原劳动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自违法解除至实际履行原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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