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发现妻子疑似有外遇,两人多次吵架,登记离婚后,男子不解气,于是逼迫妻子将其情人约出后,男子为了出气将情人给捅了一顿,妻子赶到后,男子让妻子报警,自己在现场等待处理,最终,男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最终法院会怎么判? 据悉,男子刘某和女子邵某是对夫妻,两人虽结婚多年,但是感情却很一般,平时邵某闲暇之余也是打打牌消遣时间。 就这样,邵某通过打牌认识了男子孙某,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就开始保持起了不正当男女关系,随后,两人更是多次一起去酒店开房。 23年7月,刘某看妻子邵某手机时,发现邵某和一男子聊天亲密,当即两人发生了争执,随后两人也是剑拔弩张多次发生冲突,最终,在7月26日这天,两人终于去了民政部门登记办理了离婚。 登记之后,两人就一起回了家,可是回家之后,邵某又不见了,这让刘某认为,邵某又是去约会情人了,于是便多次联系邵某,可是却始终无法联系上。 直到邵某回家,刘某直接威逼利诱让邵某约孙某见面,约好时间和地点后,刘某找来一把水果刀,随后便骑着摩托车载着邵某前往了见面地点。 大约十分钟后,孙某也开车到了现场,等孙某刚下车,刘某就一眼认出了对方,原来两人是一个村子的,于是,刘某对着孙某就是一顿揍,孙某也不是吃素的,随即和刘某厮打起来。 然而,毕竟刘某是有准备的,于是,刘某掏出了刀子,对着孙某就是一顿刺,最终,孙某躺在地上没了动静,邵某见孙某躺在地上不知如何是好,刘某便要求邵某打110和120,但是,因为孙某的伤情太过严重,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事发后,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了公诉,但是刘某却认为,发生争执时候,自己并非第一时间用刀捅人,而是先用言语理论,即使被激怒,也是先拳打脚踹,加上对方身体素质比自己好,自己明显处于劣势,在夺刀过程中捅刺到对方。 事后自己第一时间报警,所以并不想对方死亡,充其量算是故意伤害,而且,对方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自己也是受害者,加上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儿女需要抚养,所以希望法律从轻处理。 那么,法院会采信刘某的辩解吗? 法院认为,刘某在家里拿得刀前往见面地点并与孙某发生打斗,在孙某想跑的时候,刘某持刀捅刺对方,从案发前的行为表现与作案过程看,刘某有准备,过程中多次捅刺受害人要害部位,且捅刺力度大,主观上对会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显系明知,其行为性质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但是,被害人插足他人的婚姻,对引发案件具有过错,加上刘某有自首等情节,于是法院判决刘某无期徒刑。 刘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刘某认为,当时自己就是特别生气,没想过什么后果,脑子一片空白,就是拿着刀乱捅、乱甩,没想过这样会造成他死亡的后果,所以,即便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也是间接故意。 不过,二审法院并没有采纳刘某的辩解,对其上诉进行了驳回,这就意味着,刘某要在监狱度过漫漫刑期了,而本案的邵某作为案件的始作俑者,最终能否受到处罚呢?其实,从法律上来说,邵某只有民事责任,无刑事处罚之忧。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本案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案件稍做改编,非发生在当前,仅做普法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