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男子在饭店点了一份14.4元的套餐,饭菜吃了快一半时,他突然发现,菜里有一根红色橡皮筋,男子享受美食的好心情瞬间消失,一阵反胃差点吐出来。他拍照留下证据,找店家讨说法,家店称,是后厨配菜时不小心掉进去的,可以给他免单,另外再按退一赔十,一共给他158.4元。男子不可能轻易放过店家,要求必须赔偿1000块钱,双方协商无果,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马某在经常吃饭的那家饭店,简单的点了个团购套餐,一共才14.4元。 谁知,还没吃到一半,竟吃出一根红色的橡皮筋。 饭店说给他免单再赔偿10倍。 马某觉得,这根本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食品安全的大事。 肯定不能赔点钱就能打发了,不给他们点儿厉害,以后在卫生方面还会出问题。 马某搬出食品安全法,坚决要求按1000元赔偿。 店家负责人一听就急了,10多块钱的东西,狮子大张口要1000块钱的赔偿,怀疑马某是故意碰瓷的。 负责人说:“你这要求也太过分了,橡皮筋又没毒,再说也没吃下去,身体也没受到任何损害,凭什么要赔1000块?”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气氛变得十分紧张,最后,双方闹上法庭。 法庭上,餐饮公司的律师辩解:橡皮筋是不小心掉进去的,但它本身没毒,马某也没吃下去,身体也没受到任何损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造成实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高额赔偿。 所以,饭店不应该赔那么多钱。 饭店认为,只要没吃出毛病,赔点小钱,或者是送几个菜就能私了,没必要上纲上线。 法院认为:饭店作为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保障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义务。 橡皮筋是生活用品,又不是葱花姜片,就不该出现在盘子里。 这说明饭店卫生管理上,出现了严重的漏洞。 就算这次没吃坏人,那万一这橡皮筋上面带着细菌呢? 万一真的卡在了消费者的食道,这种潜在的危害还是有的。 法院最后认定,马某点的套餐,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律规定1000元的保底赔偿,就是为了惩罚那些不合格的商家,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 违规成本太低,商家永远记不住教训,消费者的权益就永远得不到保障。 最终,法院依法判饭店,不仅退还14.4元的餐费,还得赔偿马某1000元。 判决下来后,店家彻底没话说了,他们没想到,一根小小的橡皮筋,竟然付出了这么重的代价。 这顿饭一共才14块多,利润也就几块钱,但这能怪谁呢? 归根结底还是自家的管理不到位。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案中,马某遇到的情况,他花14.4元购买的套餐里吃出橡皮筋。 虽然饭店愿意退一赔十,但根据该法律条款,由于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马某有权要求饭店赔偿1000元。 这是因为食品安全至关重要,饭店作为食品经营者,有义务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而饭菜中出现橡皮筋,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即使没有对马某造成实际身体损害,但这种情况存在潜在危害。 且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用餐体验,和对食品安全的信任。 法律设置这样的赔偿标准,就是为了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促使商家重视食品安全。 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同时也让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合理赔偿。 其实人们平时出去吃饭,遇到菜品有点小问题,大多选择忍了。 顶多让服务员换一盘,或者减几块钱就算了。 马某这么做,其实是给所有消费者做了个榜样。 对饭店来说,这根价值1000块钱的橡皮筋,简直是“史上最贵”。 说到底,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在外面吃饭,再遇到这类情况时,一定要固定证据,让店家该赔的就得赔。 对此你怎么看? 春日生活打卡季 @赵哥的法律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