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年入百万的男子通过相亲认识了一女孩,随后女孩介绍男子去听国学课,男子

大彬叔叔 2026-02-16 10:50:08

浙江金华,一年入百万的男子通过相亲认识了一女孩,随后女孩介绍男子去听国学课,男子随即又认识了另外一男同学,结果发现这名男同学和女孩的关系不一般,经过了解,男子发现自己似乎才是第三者,可是女孩却回应道,男子没有向自己正式表白过。 据郑先生表示,自己老家是山东的,这些年一直在金华做生意,就此耽误了人生大事,因为身边没有合适的,于是就找到了一家婚介所,付了15000元让婚介所帮着自己介绍女朋友。 因为自己收入不菲,所以对于另一半的收入也没啥要求,随后,婚介所就介绍了女子朱某给郑先生认识,加上好友之后,两人的关系飞速发展,第三天的时候就已经拉上了手,随后两人就和恋人一般搂搂抱抱。 才认识几天的时间,据郑先生称,已经在她身上花了小一万块钱了。后来,在朱某的介绍下,自己花了6888元报了一个国学班,结果在国学班上,郑先生认识了张先生,而张先生也是通过朱某介绍来参加国学班的。 于是,两个人开始对时间,结果却发现,郑先生是中午约朱某吃饭的,到晚上的时候,朱某就和张先生一起吃了饭,然后晚上再回来和郑先生一起跨年。 在郑先生看来,自己才是那个第三者,于是,在记者的带领下,郑先生来到了婚介所,在婚介所的帮助下联系上了女子朱某,然而朱某却表示,两人没有在谈恋爱。 这一说法遭到了郑先生的反驳,郑先生表示,你生日我请吃饭送东西算什么,我一直都在付出,而且两个人搂搂抱抱的那些亲密行为,不是情侣是什么? 朱某依然一口咬定,双方就是没有在谈恋爱,郑先生也从来没有向自己表白过,所以,朱某认为是婚介所介绍的问题。 而婚介所则表示,朱某是付费3000元的会员,所以才给郑先生介绍的,此时,郑先生也对婚介所的服务产生了质疑,并要求婚介所退还服务费用。 事发后,有网友说,这个女的就是给国学机构拉会员的,要不然认识一个男的就介绍去学国学干什么? 还有网友说,很多年之前,某婚介机构收费很高,有些女生交了2万的会员费,说给女生介绍优质男,我就被他们当做优质男,他们给我介绍了几个女的确实没有我能看得上的,后来我就不去了,算是他们免费的托。 也有网友说,自己之前在某相亲机构报过名,在得知我的条件后,对方明确给出免费给我介绍的条件,我当时就知道了,没有免费的午餐,就算不从我身上捞到油水,也一定会从给我介绍的女性身上捞到油水。 其实,郑先生在婚介所交了1.5万元,与婚介所之间订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无论有没有书面的合同,婚介所都应该按照约定,给郑先生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 如果婚介所服务不到位,就属于违约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麻烦在于郑先生并未要求婚介所介绍年薪多少、身高多少、学历多少的女性,而是对很多条件都能够接受,所以,只要婚介所介绍了相关条件的女性,那么就属于尽到了合同义务。 如果,婚介所在介绍给郑先生之后,没有向郑先生核实相关情况,就介绍给了张先生,导致了朱某游走在两人之间,那么,婚介所就属于没有尽到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反观这名女子朱某,如果本身没有相亲意愿,只是为了国学课拉会员,显然这种行为就属于消费欺诈,无论是郑先生还是张先生,都有权要求国学培训班退一赔三。 说到最后,既然是相亲,还是要遵循相亲的一些规律,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晾着对方,合适就继续,不合适及时止损。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0 阅读:0
大彬叔叔

大彬叔叔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