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熙晚年陋规就已经合法化了,像年羹尧的哥哥广东巡抚年希尧,给刚上位的雍正说自己每年收礼,都能得到6.5万两银子。而这还是较低水准,隔壁的山东巡抚黄炳说当地巡抚衙门每年接受的规礼达十一万余两。河南巡抚更是奏报:“一年所有各项陋例,不下二十万两。” 年希尧是年羹尧的亲哥哥,时任广东巡抚。雍正刚一登基,为了摸底,让大家说实话。年希尧觉得新老板喜欢坦诚,就竹筒倒豆子,说自己在广东一年光是收底下人的“规礼”,就有6.5万两银子。 你以为他会被抓起来?并没有。雍正看了以后,甚至可能在心里暗自点头:这人还算清廉。 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咱们看看隔壁山东巡抚黄炳,人家报上来的数字是11万两。再看看那是谁,河南巡抚,那更是狮子大开口,直接奏报一年陋规不下20万两。 这哪是贪污啊?这分明是两套财政体系在运转。一套是明面上的大清律例,那工资连给总督府看门的都不够;另一套就是这庞大的、心照不宣的“亚财政”体系。 咱们得给康熙爷算算这笔糊涂账。老爷子晚年讲究“宽仁”,觉得水至清则无鱼,对底下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就是,朝廷把正税的大头拿走了,剩下的边角料根本不够地方政府运转。 正规财政不给拨,官员们自然就得自己想办法“创收”。 这创收的手段,最狠的就是“火耗”。 老百姓交税交的是碎银子,官府说熔铸成大元宝会有损耗,得多收点。这本来是个物理问题,结果被官员们搞成了玄学问题。一两银子,他们敢加收两三钱的火耗,有的地方甚至加征到了正税的一倍以上。 除了火耗,还有“鼠雀耗”。粮仓里的粮食少了,官员们大笔一挥:老鼠和鸟吃了。这老鼠胃口得多大?一百斤粮食能被吃掉二三十斤。说白了,这些粮食都进了官老爷和胥吏的私囊。 到了康熙去世的时候,这套潜规则已经玩到了极致。陋规成了官员的“合法收入”,你不收,反而成了异类,连下属都带不动,上司也觉得你不懂事。整个官场烂成了一锅粥,国库里没银子,官员家里却金山银山。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雍正上台了。 他看着年希尧、黄炳这些人递上来的账单,心里跟明镜似的:靠杀头是杀不完的,因为这是制度逼良为娼。 你给官员发180两工资,让他干需要花1万两银子才能办成的事,他除了贪,没有别的路可走。 于是,雍正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在咱们中国财政史上都是里程碑级别的改革——“火耗归公”。 简单来说,雍正把桌子掀了。他规定:以前你们私下收的那些火耗、陋规,现在全部合法化,但是,必须上交! 这一下,等于断了所有官员的财路。 雍正早有准备,紧接着打出了第二张牌:“养廉银”。 既然把你们的灰色收入没收了,那朝廷就给你们发高薪。这钱哪来?就从收上来的火耗里出。 以前拿180两死工资的两江总督,现在养廉银直接给到1.8万两甚至更高;河南巡抚也能拿到2万两左右。 虽然比起之前那20万两的陋规,收入确实缩水了十倍,但性质变了。以前拿那20万两,你得提心吊胆,得上下打点,大半得喂给京城的权贵;现在这2万两,是皇上光明正大赏给你的,拿回家花得硬气,不用担心半夜被抄家。 雍正这笔账算得太精了。通过“火耗归公”,他把地方上乱七八糟的收费权收到了省里,切断了州县官员随意盘剥百姓的手;通过“养廉银”,他保障了官员的体面生活,让你没理由再贪。 效果怎么样?那是立竿见影。 雍正一朝,国库里的银子蹭蹭往上涨。康熙末年国库只剩几百万两,到了雍正末年,直接干到了6000多万两。这都是从官员嘴里抠出来的肉啊! 而且,吏治真的清明了一段时间。像李卫、田文镜这些模范督抚,手里有了合法的养廉银,办起事来那叫一个雷厉风行,修河堤、赈灾荒,都有钱了,不用再像乞丐一样到处化缘。 但是,故事如果只讲到这里,那就成了童话了。历史的残酷在于,好制度往往敌不过坏人心。 那些曾经坦诚交代陋规的官员们,下场如何? 年希尧,虽然一开始坦白从宽,但后来因为弟弟年羹尧倒台,加上自己也被查出其他问题,最后被抄家革职,死得凄凉。山东巡抚黄炳,在雍正六年因为收受陋规旧账被翻出来,判了绞监候。 雍正对这帮人,那是用完就扔,毫不手软。他深知,这帮旧官僚骨子里已经烂透了,给再多的养廉银,他们的贪欲也是填不满的。 更让人唏嘘的是,雍正这套“高薪养廉”的制度,虽然在他活着的时候威力巨大,但他一死,乾隆上台,情况就慢慢变了。 乾隆爷想当好人,不想背“苛政”的骂名。他开始对火耗的管理松口,允许地方上搞点变通。结果呢?“黄宗羲定律”应验了。 官员们拿了高额的养廉银,却嫌不够花,又开始在火耗之外加征新的名目。老百姓的负担不仅没轻,反而更重了——既要交合法的火耗,又要交新发明的陋规。 到了乾隆中后期,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时候,大清官场又回到了康熙晚年那种乌烟瘴气的状态,甚至犹有过之。养廉银成了官员们的零花钱,而巨额的贪腐又成了常态。
